違規小廣告貼愈高,環保局就罰愈重。圖/台南市環保局提供 分享 facebook 台南市環保局最近發現業者開始利用伸縮桿張貼小廣告,有人騎著機車,停靠在電線桿旁,並將小廣告黏在伸縮桿上,張貼在2.5公尺高的位置,想讓清潔隊員難拆除。但別得意,環保局祭出貼愈高罰愈重措施,要讓挑戰公權力的人「偷雞不著蝕把米」。環保局表示,清潔隊員為清理高處的小廣告,也自製清除高處的工具,利用廢棄伸縮桿,將小鐵片固定在上面,清潔隊員只需高高舉起即能把廣告海報或厚紙板給撕扯下來。環保局長李賢衛表示,業者為了廣告花招百出,但「魔高一尺、道高一丈」,只要違規廣告環保局皆可拆招,且會依據違規廣告物裁處基準,廣告物下緣距地面200公分以上加重罰鍰,張貼行為處24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;黏貼行為處4800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。李賢衛呼籲業者運用電視媒體、平面媒體、申請羅馬旗或網路等合法管道宣傳,勿為個人私利影響市容觀瞻,並遭受重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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